司法考試絕不僅僅是拼智力、拼體力,非智力性因素在司法考試當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。必勝的信念是整個司法考試過程中的一盞指路明燈,有了這個強大精神支柱,以后的許多困難都不在話下。所以,首先要樹立通過司法考試的必勝信心,以“不考則已,一考必中”的昂揚斗志投入到司法考試復習當中去。
策略之一:時間篇不要以為復習時間越多越好,用時過久容易把人的精力拖垮,以致精疲力盡,累倒在司法考試的戰場上。
那么,準備司法考試的時間成本預算是多少呢 一般說來,如果考生沒有法律專業基礎,應當拿出半年到一年的時間集中復習。對于那些科班出身的考生而言,考前集中兩三個月也就差不多了。當然,考慮到個人的智力、精力等相關因素,時間上可以適當調整。
策略之二:輔導篇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
司法考試的硬件工具是各種輔導資料。主要有教材、法條、真題及其相關資料。建議采用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作為工具書(即“三大本),法律出版社張能寶歷年真題解析(久經考驗,最權威),工商出版社紅皮法條(4月份左右出版,購買即可)。
策略之三:教材篇千里之行,始于足下。
司法部編審的復習指定用書(簡稱教材)是司法考試的主要基礎工具,該套教材不但具有權威性,而且針對性強。一套在手,足以應對,除非個別地方弄不懂,才有必要輔以其它參考資料。法律屬于社會科學,許多問題未必有定論,而學者們都有自己的學術觀點,看多了反而互相干擾。一些科班出身的考生紛紛落馬,與之不無相關。
在司法考試的15門科目中,法理學、行政法、國際公法、國際私法、國際經濟法等五個部門法,以考查法學基本理論為主,相應的法條依托較少,其教材依賴性最為突出。即便像國際三法有一些法條,用處也不大,尤其諸如《伯爾尼公約》、《巴黎公約》之類的國際條約,很是冗長,讀起來比較別扭,倒不如看教材來得快。
關于復習順序,對初學者來講,最好遵循循序漸進的規律。如應當先復習實體法,后復習程序法;先復習國內法,再復習國際法。一般可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復習:法理學、憲法、民法、商法、經濟法、行政法、刑法、民事訴訟法、行政訴訟法、刑事訴訟法、國際公法、國際私法、國際經濟法、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紀律。
司法考試的15門科目是一個法律概念、原則、制度和理論體系,按照一定順序通讀一遍,以便有個整體把握。而后就不必再按部就班,可以靈活安排復習順序。如可以按重點科目順序,也可以按考卷科目順序,還可以按弱項科目為序等等。
在閱讀教材時應有自我命題意識,要善于找“題眼”,迎合命題者的設計思路,有時還會不謀而合。同時不要忽視教材中出現的小案例,這可能是很好的命題素材,稍加變化就可能出現在司法考試試卷上。
策略之四:法條篇牽牛要牽牛鼻子。
法條就是司法考試的“牛鼻子”。我們不妨把所有法條分為三大類:第一大類是必須熟記的重點法條,數量在15%左右;第二類是次重點法條,數量在20%左右,考查的幾率也很大,應充分記憶;第三類是應景法條,考分極少,時間來得及,可稍微瀏覽一下或者就大膽放棄。
對于多款多項的法條應格外注意,它們是多項選擇題的絕佳材料,命題人對之很青睞。
有些易得分的法條(多為考點密集型),應誓在必得。比如,律師法、法官法、檢察官法、仲裁法等。
就考試而言,以法條為主進行復習的指導方針是可取的。但理論性知識點亦不容忽視。今年的司法考試明顯加強考題的理論性。并且,這也預示著某種命題趨勢。不過,法條背后大多有法理依據。
司法考試的最后一兩個月,時間利用價值極其珍貴。如果說前期階段以理解為主,那么后期階段便以強化記憶為主。同時應做個三五套模擬題,培養臨考經驗。最后,瑞達法考希望大家考試取得好的成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