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好VIP學員求解:越權代表:1.甲超越代表權限的法定限制與乙公司訂立合同,屬于越權代表,乙公司提供證據證明盡到了合理審查義務不知道對方越權代表,訂立的合同直接歸屬于甲公司承受,這里的法定限制不分析善意,如果甲公司提供證據證明乙公司是惡意,就適用惡意的相關規定。2.甲公司超越代表權限的意定限制與乙公司訂立合同,屬于越權代表,推定乙公司為善意相對人,符合172條條件,屬于表見代表,直接歸屬于甲公司承受,這里的意定限制不分析惡意,如果甲公司提供證據證明乙公司是惡意,就適用惡意的相關規定。越權職務代理,也是如此,區別是如果是善意,表見代表在所不問,直接歸屬于甲公司承受。我這個理解對不對,給什么條件就判斷越權代表或越權職務代理,給什么條件就判斷是善意或惡意?
提問時間:2026-04-23 12:00 民法 #民法總則 #民法總則 #民法總則
民法米老師 答:
同學你好: 1、法定代表人越權代表所訂立合同歸屬于法人承受的規則 (1)看相對人訂立合同時是善意還是惡意? ①善意:成立表見代表,法律效果直接歸屬于法人/非法人組織承受。法人/非法人組織受到損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償。 ②惡意:未經追認,法律效果不能歸屬于法人承受,但是法人/非法人組織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,承擔后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。 (2)“善意”的證明責任的分配 ★看超越的是法定限制還是意定限制? (1)超越的是法定限制:相對人對其善意承擔證明責任,證明其盡到了合理的審查義務。否則即為惡意。 (2)超越的是意定限制:“推定”相對人為善意。由法人/非法人組織舉證證明相對人為惡意。 2、成立表見代表適用的不是《民法典》第172條哈,172條是對表見代理的規定,需要滿足4個要件才成立表見代理。這里只要具有法定代表人的權利外觀即可以認定為成立表見代表。 3、題目中會給到越權的信息,比如甲公司內部規定法定代表人A只能對外簽訂100萬的合同,A對外以甲公司的名義簽訂了200萬的合同,這里就屬于越權代表。規定銷售B只能對外簽訂100萬的合同,B對外以甲公司的名義簽訂了200萬的合同,這里就屬于越權代理。 4、如果判斷出來屬于越權代表/越權代理,就需要進一步判斷相對人是善意/惡意,進而來判斷法律行為的法律效果歸屬于誰。 5、善意:對于法定代表人越權代表事實不知道/不應當知道。惡意:對于法定代表人越權代表事實知道/應當知道。 【做題小技巧】做題常見關鍵詞:不知情=不知道;公司更換法代已公告=應當知道
2026-04-23 16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