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條文
刑法的任務與基本原則
刑法旨在懲罰犯罪、保護人民,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。
其核心原則包括罪刑法定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罪責刑相適應。
這些原則確保司法公正,防止濫用權力。
刑法的適用范圍與管轄權
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,原則上適用本法。
對外國人或特定人員犯罪,也規定了屬地、屬人、保護及普遍管轄權。
這體現了國家主權和國際刑事合作義務。
刑事責任與刑罰體系
刑事責任年齡分層處理,如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者僅對嚴重暴力犯罪負刑責。
刑罰分為主刑(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等)和附加刑(罰金、剝奪政治權利等)。
死刑僅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,并嚴格核準程序。
常見問題
刑法如何界定“犯罪”?
答:危害社會并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為犯罪,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除外。
單位犯罪是否承擔刑事責任?
答:是,單位犯罪的,對單位判處罰金,并對其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。
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處理?
答:從輕或減輕處罰;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,責令管教或專門矯治教育。



